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市属高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3〕176号)文件精神及《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评选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校级优秀研究生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做如下说明:
校级优秀研究生学生干部群体包含:学生党支部、研究生团委学生会等主要学生干部。评选要求:参评者需在籍在校,参评学年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延期状态,由岗位履职情况+互相评定+职务计分三部分构成,计算最终得分,按照评选奖项、比例及金额公布等级并予以表彰。
岗位履职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工作完成情况由学院相应指导老师对参评者进行考评,得出相应评定等级。满分为100分,共分:90分(含)以上为优、80(含)至90分为良、70(含)至80分为中、60(含)至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分表上评定结果为“优”的不得超过50%。
互相评定:学院学生党支部、研究生团委学生会在籍在校的每名成员均填写职务测评表,互相评定。满分为100分,共分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80(含)至90分为良、70(含)至80分为中、60(含)至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实际操作过程中,分别去掉打分表中的3个最高分和3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得出相应评定等级。
职务计分:各职务计分以学年为计分周期,任职满半学年但不满一学年的计分减半,任职不满半学年的不加分。职务计分不可重复,可选择最高分值计入。
表1 物流学院各学生党支部职务计分标准
部门 |
职务 |
得分标准(上限) |
物流学院各学生党支部 |
党支部书记(支部书记由辅导员担 任的党支部副书记) |
5 |
党支部副书记 |
3.5 |
其他支部委员 |
2.5 |
表2 研究生职务计分标准
部门 |
职务 |
得分标准(上限) |
研究生团委学生会 |
团委书记、主席 |
5 |
副主席 |
3.5 |
部长 |
2.5 |
副部长 |
1.5 |
职位认定及得分情况见《附件1:职位认定及得分情况公示》
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