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5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5〕80号)、《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物院发〔2021〕22号)等文件要求。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认定、材料审核、学院学生资助评审委员会审核决定,物流学院关于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助学金名单如下: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向物流学院本科生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反馈,对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10-89534241
物流学院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