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毕业生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鼓励大学生积极进取,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根据市教委、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01号)精神,和《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试行)》,现决定开展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优秀毕业生分为市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名额不超过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其中按照排序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推荐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评审小组成员
我院成立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分团委书记、辅导员、各专业主任(副主任)或党支部书记任组员,班主任、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做好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三)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良。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80分以上(含80分);大学英语CET4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学习成绩以学生"绩点"作为参考,且要求所有课程无挂科记录。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要求体测一次性通过,无补考记录。
(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六)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圆满完成任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可优先推荐评选。
(七)在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专利、论文等)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八)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九)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大学期间积极参与重大活动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十)以下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处理或曾受学校学院通报批评;
2.在校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
请申请学生务必自己审核自身基本条件符合情况,不符合条件将审核不通过。
四、评选办法
(一)市级优秀毕业生。
物流学院根据评选通知制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经个人申报或提名推荐,由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参考《物流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综合情况表》并经过充分讨论、票决后确定物流学院最终推荐名单。
在本学院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进行材料审核,并在校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北京市教委。市教委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市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并由市教委颁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二)校级优秀毕业生。
物流学院根据评选通知制定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实施细则经个人申报或提名推荐,由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参考《物流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综合情况表》并经过充分讨论、票决后确定物流学院最终推荐名单。
在本学院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进行材料审核,并在校内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名单,由学校颁发北京物资学院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
五、申请方式及时间
请所有申请同学2023年5月20日中午12点前将:
1.附件2或3推荐表
2.附件4统计表
3.附件5或6登记表
4.附件7
5.所有证明材料照片或截图
以上材料压缩打包,命名为:姓名+学号+优秀毕业生申请,发送到邮箱wlxyxxb2022@163.com,请大家按时按要求发送材料,过时视为放弃。

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名额表》
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4:《北京物资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统计表》
附件5:《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6:《北京物资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7:《物流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综合情况表》
附件8:《北京物资学院学科竞赛一览表》(截至2023年4月)
物流学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