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推荐我校学生参加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就物流学院研究生关于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4日。
二、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所有注册的研究生,推荐名额1人。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8月以来)。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四、提交材料附件及要求
(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1)。
(2)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
该表为被推荐人的基础信息表。其中,事迹简介不超过200字,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近三年内荣誉。
(3)被推荐人电子照片2张。
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 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4)被推荐人微视频。
被推荐人提交事迹材料同时需要提交一条微视频。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 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为保证作品上传顺畅,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B。
要求:于9月14日16:00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物流学院115办公室,将(被推荐人报名表、电子照片、被推荐人微视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093233550@qq.com,超过统一收取材料日期视为放弃参评资格。
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