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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物流学院关于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1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确保2023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质量,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3186号)、《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物院发〔20212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2022-2023年度被认定为贫困生的202020212022级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80分以上(含80分),排名在专业前40%(含40%),没有进入前40%但达到前50%(含5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需要另附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各一份,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若参评学生超过正常学制,需要在申请表里的申请理由中说明原因,并另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5.如最终评定获得国家奖学金,自动取消其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格。

三、所需提交材料

1.附件1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2000字左右;

4.获奖证明:学生所需各项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为每一个证明材料,一个PDF文件),要求“获奖情况”均系2022-2023学年范围内。每生一份纸质版,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材料报送要求

1.2020级、2021级、2022级申请学生通过学生管理系统线上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线上系统申报截至时间10131200,逾期不予认定。

2.202020212022级申请学生将附件1、《励志学生事迹》、获奖证明电子版于10131200前发送至wlxyxxb2022@163.com,名称为“班号+学号+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没有发电子版的同学视为放弃资格。

3.202020222022级申请学生将附件1、《励志学生事迹》、获奖证明纸质版于10131210-1300交到物流学院一层半。



联系人:李老师 89534241

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