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评人员范围:
2016-2017年度被认定为贫困生的2014、2015、2016级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2016-2017学年必修课加权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不含选修加分),体侧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且一次通过。所有课程无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成绩在本专业前30%以内。
5.如最终评定获得国家奖学金,自动取消其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格。学院奖学金名额:国奖2名、国励志42名。
三、上交材料
1、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后附表)
2、获奖材料复印件
3、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
四、材料填写、上报相关要求
1.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学生自行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不提交申请视同放弃参评资格)。
2.申请表填写要求:“学习成绩”一栏,成绩排名填写本人在整个年级相同专业的所有学生中的排名,不知道的空出;“实行综合考评排名”一栏填“无”。“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字数200左右;“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 -110字。必须是申请学生自行根据自己的事迹如实填写,推荐理由应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此栏学生填写内容,班主任签字。学院、学校意见暂不用填。《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信息应完整,不得出现涂改或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且不得使用打印或者签名章代替。
3. 材料报送要求:9月22日中午12:00-13:00、9月30日中午12:00-13:00将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交到北实115。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发送到wlxybys@163.com,邮件名称为“班号+学号+姓名+国励志奖”,附件申请表也请以上述方式命名,没有发电子版的同学视为放弃资格,且电子版发送时间和纸质版时间要求相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物流学院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