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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2016-2017年度物流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及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1 浏览次数:

一、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鼓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贫困学生中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2016-2017学年必修课加权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不含选修加分),体侧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且一次通过。所有课程无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成绩在本专业前30%以内。


三、评定说明

1.学院根据北京市教委以及我校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成立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在申请人成绩达到基础标准的情况下,综合考虑申请人担任学生干部最高级别、参与竞赛的最高获奖等各方面情况,对入围的学生进行综合打分排名,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综合打分对照表见附件)。

2.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大额奖学金。大额奖学金是指单次奖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奖学金。

四、结果公示

本着学生自愿申请,班主任同意推荐的原则,经过评定小组集体评议,参考学生综合表现,现初步确定物流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获奖人如下:

姓名 综合得分
姚利伟 82.167
常强强 75.931
邓婉娟 73.649
康清新 62.671
吴敏磊 60.767
吴玮甜 67.537
文鸿飞 69.767
姬龙康 69.235
张如 71.552
陈艳方 70.406
赵利君 70.54
丁丽娟 73.409
刘洋 59.992
孟思媛 75.307
汪涛 74.292
欧阳珍珍 75.97
曾东琼 73.691
常路红 61.32
邓亚婕 80.582
李佳琦 78.044
刘秋萍 67.649
刘鑫鑫 69.555
程晓 73.238
李明会 73.948
韦秋云 68.533
李金华 70.245
牛澳 79.72
周怡然 71.139
刘沙 61.747
丁娟 70.652
孙竑烨 83.2
杨苑 63.561
刘悦 61.446
刘小钰 60.718
麻云超 67.739
崔粲 75.816
宋文楠 76.772
王旭 68.733
陈苏娟 63.415
张海莉 60.326
石双妮 62.332
谢齐凡 69.867

公示联系电话:010-89534321公示期: 2017年10月11日-10月16日


物流学院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