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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物流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5 浏览次数:

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和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参评对象为物流学院2024届研究生毕业生。物流学院拟向研究生院推荐2021级、2022级市级优秀毕业生共8人,奖励金额1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一)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参加首批学位论文答辩并通过,论文评阅成绩B及以上,论文答辩成绩为良好及以上(75分及以上);大学英语CET6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毕业生学业成绩专业排名在前50%;在校期间取得一项及以上科研成果。

4.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以上荣誉。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6.在疫情防控期间有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7.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上述情况可适当放宽,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8.以下毕业生不得参加评选: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处理或曾受学校通报批评;

(2)在校期间有不良信用记录;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评选办法

学生本人申请,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至学院,由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及附件4《2023物流学院研究生院级学业奖学金(含单项奖)评定测算细则》中科研成绩得分细则、学科竞赛得分细则推荐答辩人选,结合现场答辩评委决议,择优原则等确定学院最终推荐名单(拟结合申报情况组织现场答辩,需准备PPT,人均3分钟),公示3日后上报研究生院。

四、工作安排

学生本人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5点之前,将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学院意见等收齐后填写)、其他证明材料(六级成绩、校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或其他校级奖励、在校期间科研成果(见刊提供科研系统截图,用稿通知提供通知截图等)成绩单、疫情期间参与重大任务相应凭证等)和《北京物资学院2024届市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统计表》(附件2)提交至物流学院105办公室并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2点前,将《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北京物资学院2024届市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统计表》(附件2)、《2024届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三份附件的电子版发送至1093233550@qq.com

以上材料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提交,逾期未交视作本人放弃申请资格;提交材料请务必保证真实,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相关奖项并另作处罚。

联系人:穆启鹏

联系电话:010-89534321

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