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9号)和北京市教委人事处《关于做好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和安排,为做好我校2018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推荐人选应为在我校长期从事专业技术或技能工作的在职人员。对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已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推荐。按有关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按程序推荐,不占名额。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近5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成果和贡献,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 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 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 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 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 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育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 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选拔程序
1.申报。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提交至学校人事处。人事处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后,提交至学校人才人事工作委员会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学校本次选拔推荐名额为1-2名,拟推荐人选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2.上报归口单位。学校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送北京市教委,由北京市教委归口申报,不得多渠道重复申报。
3.归口单位推荐。归口单位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后,按照推荐名额确定归口单位的推荐人选,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4.评审、公示、上报。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有效推荐人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经市政府批准,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四、报送时间和材料
申报人应于4月3日16:3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崇德楼815),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包括:
1.《单位推荐人选一览表》1份及电子版。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一式3份(A4纸左侧简单装订),电子版文件1份。
3.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电子版1份(文件夹名称为“姓名-单位”,电子附件需严格按照表格项目顺序标注序号及名称)。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人事档案在京证明、职称证明扫描件;论著、专利、奖励、荣誉、承担重大项目等证明扫描件。
证明附件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完整,且与《推荐表》填报内容一一对应,《推荐表》内填写的奖励、荣誉、承担重大项目等,应有证书、项目书等扫描件做证明,证明材料应与填写内容完全一致;如无证明材料或出现不一致的,作为无效材料处理。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请同时报送,纸质版按照每人独立成册的要求报送。
相关表格请从市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办事服务-人才服务-高层次人才”栏目下载(也可参考以下附件),电子版请刻录光盘。请按照下载的表格填写有关内容,不要自行设计表格、改变表格版面及字体大小等,扫描件要确保清晰完整。
五、工作要求
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好中选优,严格掌握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要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切实将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做出重要贡献,并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推荐人选,确保选拔和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联系方式:袁宇涛
联系电话:60515992
电子邮箱:rsc@bwu.edu.cn
北京物资学院人事处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