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本科学生奖励办法实施情况,按照《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物院发〔2021〕20号)(附件一)、《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修订稿)》开展评定,现将本次北京物资学院奖学金、学业优胜奖、学习进步奖、二等体育标兵奖、二等志愿服务奖、科研创新奖学金、道德风尚奖、学风建设奖、体育标兵奖、美育标兵奖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基本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符合《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物院发〔2021〕20号)(附件一)、《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修订稿)》等文件要求。
二、奖项说明
1.北京物资学院奖学金完成系统申请与纸质版材料提交,纸质版材料需提交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时间和落款需在2023年9月1日一2024年8月31日。
2.学业优胜奖、学习进步奖完成系统申请与纸质版材料提交,纸质版材料仅需提交申清表。
3.二等体育标兵奖完成系统申请与纸质版材料提交,纸质版材料需提交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支撑材料时间和落款需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4.二等志愿服务奖:符合奖项评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在学生管理系统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志愿北京小时数截图打印版等证明材料,未提交者视为没有证明材料,支撑材料时间和落款需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5.科研创新奖:符合奖项评定条件(见附件一科研创新奖评定要求)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在学生管理系统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需提交科研系统截图的材料),未提交者视为没有证明材料。科研奖项等级以证书落款组织为准,科研奖项获得时间和落款在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道德风尚奖、学风建设奖、体育标兵奖、美育标兵奖评定工作的通知:
1.道德风尚奖、学风建设奖:符合奖项评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并上交纸质版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经学院学生奖励资助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学生申请材料和学院评审意见至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最终获奖以学生处公示为准。
2.体育标兵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体育类比赛获得一等奖(冠军、前三名)的学生,根据学校体育部获奖公示在学生管理系统提交特等或一等体育标兵奖申请。学院根据体育部获奖公示和《北京物资学院本科生奖励办法(试行)》要求进行审批。二等体育标兵奖在系统内提交申请并上交纸质版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3.美育标兵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文艺类比赛获得一等奖(冠军、前三名)的学生,根据学生处艺术教育中心获奖公示在学生管理系统提交特等或一等美育标兵奖申请。申请参评二等美育标兵奖的学生请关注学生处艺术教育中心发布的相关工作通知。
三、时间安排
1. 10月14日之前完成学生管理系统的提交,并将电子版材料发往学习部邮箱:Wuziwlxyxxb2024@163.com,一个支撑材料一个pdf文件,最终将所有材料压缩至一起,压缩包命名“年级+班级+姓名+学号+申请奖项名称”
2. 10月15日晚上17:00—18:30,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物流学院一层半并登记个人信息。
3. 请大家关注以上信息,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的提交,除科研创新奖外,各类奖学金已在学工系统内设置条件。未按照规定时间内提交系统申请和纸质版报送,视为放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