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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提交2017-2018学年物流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的要求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1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为确保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质量,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属普通本科高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07〕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2017-2018年度被认定为贫困生的2015、2016、2017级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2017-2018学年必修课加权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不含选修加分),体侧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且一次通过。所有课程无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成绩在本专业前30%以内。

5.如最终评定获得国家奖学金,自动取消其获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格。学院奖学金名额:国奖2名、国励志45名。

三、上交材料

1、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后附表)

2、获奖材料复印件

3、励志学生事迹,体裁为记叙文,第一人称撰写,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字数不超过2000字。

四、材料填写、上报相关要求

1.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学生自行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不提交申请视同放弃参评资格)。表格填写应当字迹清晰、信息完整,不得涂改数据。

2.申请表填写要求:“学习成绩”一栏,成绩排名填写本人在整个年级相同专业的所有学生中的排名,不知道的空出;“实行综合考评排名”一栏填“无”。“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填写,应当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家庭经济等方面情况,字数200左右;“推荐意见”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110字。必须是申请学生自行根据自己的事迹如实填写,推荐理由应充足,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此栏学生填写内容,班主任签字。学院、学校意见暂不用填。《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信息应完整,不得出现涂改或空白项;如无相关信息,请填写“无”。所有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且不得使用打印或者签名章代替。

3. 材料报送要求:9月26日中午12:00-13:00将纸质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交到物流学院115。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发送到wlxylsq@163.com,邮件名称为“班号+学号+姓名+国励志奖”,附件申请表也请以上述方式命名,没有发电子版的同学视为放弃资格,且电子版发送时间和纸质版时间要求相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物流学院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