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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2017-2018年度物流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及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08 浏览次数:

一、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用于鼓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贫困学生中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2017-2018学年必修课加权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不含选修加分),体侧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且一次通过。所有课程无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成绩在本专业前30%以内。

三、评定说明

1.学院根据北京市教委以及我校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成立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在申请人成绩达到基础标准的情况下,综合考虑申请人担任学生干部最高级别、参与竞赛的最高获奖等各方面情况,对入围的学生进行综合打分排名,拟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综合打分对照表见附件)。

2.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北京市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大额奖学金。大额奖学金是指单次奖励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奖学金。

四、结果公示

本着学生自愿申请,班主任同意推荐的原则,经过评定小组集体评议,参考学生综合表现,现初步确定物流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获奖人如下:

姓名

综合打分

孙竑烨

87.646

丁娟

87.481

邓亚婕

86.641

李明会

83.953

程晓

83.862

宋文楠

83.813

谢齐凡

79.798

杨苑

78.603

姚利伟

78.6

周怡然

78.459

李金华

78.1

李佳琦

78.044

刘秋萍

77.573

刘沙

77.123

麻云超

76.73

曾东琼

74.755

陈春蓉

74.619

陈敏

72.998

张晓倩

72.548

余雪敏

72.092

刘畅

72

吴震

71.665

张海莉

71.636

杨晶

71.085

李函

70.835

胡文韬

70.578

孙洁茜

69.5

常路红

69.17

陈苏娟

69.1

王梦涛

68.301

刘彩

67.012

郑路程

66.858

张宇

66.5

狐慧琴

64.99

李国义

64.01

张涵棋

63.997

张红芹

63.836

刘慧慧

63.114

张一雄

62.616

胡城赫

62.36

刘小钰

62.153

吴蝶

62.08

李亚楠

61.74

张蕉蕉

61.691

曹艳丽

61.66

韦秋云

61.145

余清扬

61.043

高美

60.333

宋亚杰

59.808

 

公示联系电话:010-89534321公示期: 2018108-1013

 

物流学院

201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