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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2020年物流学院“中汽阳光奖学金”评奖办法及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4 浏览次数:

为鼓励学生在大学期间能够努力学习、认真实践,成为品学兼优,将来为学校和社会做出较大贡献的大学生,北京中汽阳光科贸有限公司在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设立“中汽阳光奖学金”。根据《“中汽阳光奖学金”合作协议书》及学校相关规定,结合2020年疫情期间特殊情况,特制定如下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选对象

物流学院在读的2017级、2018级本科学生。名额共10人。

二、奖励标准

每人奖励3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违纪处分,道德品质优良,在校风、院风、学风建设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通过国家外语四级或同等及以上级别外语考试,2019-2020学年所有课程(必修课+选修课)加权成绩在80分(含)以上,或者获得过综合二等(含)以上奖学金者均具备申请资格。

3.在校专业成绩排名须在前20%。2019-2020学年所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体测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且一次通过。

4.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积极参加学校文艺、体育、科技等活动,积极参与第三方物流企业实践活动。

5.同等条件下贫困生优先。

6.2020年疫情期间为学校、学院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主动参与学院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毕业季重大任务的同学酌情放宽以上条件。

四、评定说明

1.物流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打分。中汽阳光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年级辅导员、申报学生所在教研室主任和副主任。

2.中汽阳光奖学金”名额的分配主要以年级为单位考量,结合2020年度疫情特殊情况适度在年级之间调整名额。

3.2020年中汽阳光奖学金重点考察年度中为学院疫情防控做出突出贡献者。

五、结果公示

本着学生自愿申请,经过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议,参考学生综合表现,现初步确定物流学院中汽阳光奖学金的获奖人如下:

1

1721210046

康岩

2

1721210103

张梓翔

3

1721220031

钟雨超

4

1721440013

蒋子豪

5

1821210026

赵睿

6

1821220045

刘铭

7

1821220065

胡文婧

8

1821230003

邓军

9

1821230017

宋庆文

10

1821241015

卢煜

 

公示期为:2020年1014-2020年1016日,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来电来访。

联系人:物流学院李老师

办公地点:物流学院115室

联系电话:010-89534321

物流学院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