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学院部分学生学分替代认定结果公示(2021年第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4 浏览次数: 次 因校内学籍异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变化等原因,现有物流学院杨洪宇等59名同学提交总计172项学分替代认定申请,依据《北京物资学院本科学生境内学习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物院教〔2020〕1号)中相关规定,经物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170项、不通过2项。 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2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物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反映。 电话:89534185,邮箱:wlxyjx@126.com 附件【物流学院学生学分替代认定结果公示(2021.03.14).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