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副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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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考生外语听说能力进行考核。由英语能力突出的专任教师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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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考官(考场秘书) |
1 |
主要负责考场协调和考生候考组织。由专任教师担任。 |
二、招生计划
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
一级学科/专硕类别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硕) |
工程管理(专硕) |
专业名称 |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类)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工程管理 |
专业代码 |
120100 |
125604 |
125601 |
学习方式 |
全日制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招生计划 |
21 |
140 |
15 |
三、工作安排
(一)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北京物资学院选用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进行网络远程视频复试。
2.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26日(周五)。
(2)调剂复试时间:第一次调剂复试时间为3月22日(周一)。调剂系统开放之后,如果仍有剩余名额,将在4月30日前组织第二次调剂复试。
(二)准备工作
1.工作实施细则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自即日起,本《工作实施细则》将通过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bwu.edu.cn/)、物流学院网站(http://wlxy.bwu.edu.cn/)等官方网站进行发布。
2.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情况
复试考核小组成员由物流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从本学院专业教师中,挑选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
物流学院将于3月18日(周四)之前通过线上渠道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以明晰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和评分规则等。
3.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物流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将于3月22日(周一)之前,完成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4.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如果考生对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由其对异议进行核实,并给予考生答复(具体按照北京物资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情况公示中详列的办法执行)。
(三)成绩要求及进入复试人员确定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以下简称“国家线”),物流学院执行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
对于工程管理(全日制,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125604)专硕考生,应满足2021年A类地区相应专业国家线要求,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原则上不高于200%。
对于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类,代码:120100)学硕及工程管理(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代码:125601)专硕考生,应满足2021年A类地区相应专业国家线要求,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前提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原则上不高于200%;调剂工作视调剂生源数量择优复试。
申请调剂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类,代码:120100)学硕或工程管理(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代码:125601)的考生,调剂专业须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确定的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第一志愿考生未参加复试可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四)考核方式
1.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包括笔试及面试;调剂考生的复试只进行面试。笔试时间为60分钟,面试时间每个考生不少于15分钟。
2.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了解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①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②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3.报考工程管理(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专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要加试政治科目的考核。
(五)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方法
1.对于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类)学硕一志愿考生,复试考核最终成绩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70%(笔试占比30%,面试占比40%),外语听说能力占30%。
2.对于工程管理MEM(全日制)专硕一志愿考生,最终成绩为100分,政治科目加试占2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60%(笔试占比30%,面试占比30%),外语听说能力占20%。
3.对于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类)学硕调剂考生,复试考核成绩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70%(仅面试),外语听说能力占30%。
4.对于工程管理MEM(非全日制,)专硕调剂考生,最终成绩为100分,政治科目加试占2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60%(仅面试),外语听说能力占20%。
(六)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及总成绩合成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各类加分)×70%+复试成绩×30%。其中,初试成绩转换为百分制后再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各类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最终成绩以及考生调剂申请,由高到低顺序录满各学科/专业硕士类别招生计划为止。
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北京物资学院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北京物资学院不承担责任。
(七)复试的程序安排
1.对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程序,将在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复试名单,考生在3月22日前向物流学院提交《2021年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一志愿研究生信息统计表》()——复试——核算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顺序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2.对于调剂考生的复试程序,考生在3月24日前向物流学院(wlxky@163.com)提交《2021年北京物资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附件1)——物流学院根据本单位《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并公布名单——复试——核算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报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复核并公示——顺序录取。
(八)体检工作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开展,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中心自行完成,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传真或扫描、照片版发送至物流学院,原件待到校报到时上交。
(九)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综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报考情况,结合我校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物流学院工程管理(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代码:125601)拟面向物流与供应链领域行业实践能力突出且单科分数超过2021年A类地区相应专业国家线的考生进行破格录取。请有意向的考生于3月22日前填写《2021年北京市硕士研究生招生破格复试考生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物流学院(wlxyky@163.com)。
(十)成绩查询
考生自4月10日(周一)起,可陆续至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bwu.edu.cn/)及物流学院网站(http://wlxy.bwu.edu.cn/)查询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也可致电研究生院以及物流学院进行查询(010-89534287、010-89534018)。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
参见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发布的《北京物资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并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及物流学院网站的通知。
四、复试平台组织流程
面试:下载PC客户端和手机APP,具体使用方法详见https://class100.feishu.cn/docs/doccn9u3fdskzmVbOCaT3RTeEjg《考生使用手册》。考生根据业务流程进行相应的步骤,签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完成信息核实(人脸识别)进入候考场,进行设备调试,当轮到该生进行面试时,该生在候考区会收到面试邀请,点击开始面试按钮,考生会从候考区切换到考场进行面试。考试进行周围环境展示,展示结束后,考生半身进入画面位置落座,开始作答,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打分。
笔试:下载PC客户端和手机APP,具体使用方法详见https://class100.feishu.cn/docs/doccn9u3fdskzmVbOCaT3RTeEjg《考生使用手册》。考生根据业务流程进行相应的步骤,签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完成信息核实(人脸识别)进入考场,等待考官下发考卷。开始作答,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打分。
五、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复试的监督工作。复试期间,监察人员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察,确保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由其对异议进行核实,并给予考生答复。(具体按照北京物资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情况公示中详列的办法执行)
3.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考生接待电话:010-89534461;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89534611。
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