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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物流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09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度物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及评审办法

(一)物流学院拟推荐名额共计4人,物流学院-京东学院拟推荐名额共计1人。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统筹兼顾、优中选优,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的原则。

(二)评选范围为2022级、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

(三)相关评审办法按照附件3:《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参评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品行端正,参评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未受处分。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科学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按期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内容且通过考核,所修课程无不及格现象。

(五)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正常,不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延期状态。

(六)参评者在参评学年(202391日至2024831日)至少参加过社会实践、学术会议汇报、志愿服务、文体比赛、无偿献血等其中一项;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学习加权成绩在当届本学院本专业研究生中排名在前50%,大学英语CET-6成绩在425分(含)以上;参评学年为第二学年的参评者原则上要求至少取得《北京物资学院科研分级与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科研项目与科研成果分级认定的一项(不含D级其他级),或取得本学科其他可以证明个人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重大成果;参评学年为第一学年的参评者原则上应已取得科研成果。

(七)由于2022级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在2022-2023学年已修完培养方案所设定的全部课程,在参评学年(2023-2024学年)未有课程选择及成绩体现,根据实际情况,对于2022级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参评条件6中“学习成绩优异,课程学习加权成绩在当届本学院本专业研究生中排名在前50%”不做限制。

三、评审程序

(一)本人填写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本人应填写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综合情况统计表》、附件6:《2023年物流学院奖学金评定科研诚信承诺书》。相关科研情况根据附件7:《科研成果支撑材料提交要求》提交,成绩单提交自助机打印原件,CET-6证书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评审后退回)。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911日中午12点,电子版请发送至1367397947@qq.com。(邮件名请以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要求个人所有电子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中,压缩包中除附件126外,其他证明材料单独放在另一个文件夹中并以文件内容命名)。

2.纸质版上交截止时间:91116点,地点:物流学院115王源锋老师处。所有纸质版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在封面写清姓名、年级、班级等个人信息。

3.相关科研认定情况请参阅附件4、附件5,科研成果提交要求参阅附件7。

4.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因个人原因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所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答辩及公示:

1.拟安排所有申请奖学金且经过初审材料合格学生进行答辩,答辩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答辩人需准备PPT。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结果将在物流学院官网、学院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联络方式

未竟事宜,请联系负责教师王源锋。办公地点:物流学院115室,联系电话:010-89534321。

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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