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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物流学院关于开展2025届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物流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4-23 浏览次数:


为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广大研究生积极进取,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根据《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京教学[2023]2号)、《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奖励办法(试行)》(物院发〔202126号)文件要求及研究生院《北京物资学院2025届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金额

评选范围为物流学院(含京东学院)2025届应届研究生毕业生,根据学校评选工作实施方案,我院拟向研究生院推荐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9名,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处分,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无不合格课程记录

(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能吃苦,肯奋斗,敢担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热爱劳动,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及实践能力,至少有过以下成果之一: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或通讯作者或本人导师(或副导师)为第一作者(第一发明人)且本人为第二作者(第二发明人)获得过1项C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以第一负责人身份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校级研究生科创项目并结项。

(六)在校期间获得过“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党员”、“北京物资学院学术之星”等校级及以上荣誉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七)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审程序

   (一)本人填写申请表及相关文件:

本人填写《附件1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北京物资学院2025届市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统计表》,填写时不应更改表格样式和页数。

科研成果、校级研究生科创项目需要提交科研系统认证截图,学科竞赛、其他荣誉称号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评审后退回)。

   (二)材料提交要求:

1.电子版材料上交截止时间:5612:00,电子版请发送至bwu_wlxy_yjsh@126.com。(邮件名请以姓名+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命名,要求个人所有电子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中,压缩包中除附件1、附件2外,其他证明材料单独放在另一个文件夹中并以文件内容命名)。

2.纸质版上交截止时间:5616:00,地点:物流学院115王源锋老师处。所有纸质版材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在封面写清姓名、年级、班级等个人信息。

3.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因个人原因逾期或所交材料不全,所造成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答辩及公示:

1.拟安排所有申请优秀毕业生且经过初审材料合格学生进行答辩,答辩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答辩人需准备PPT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条件,结合现场答辩进行决议后,将确定学院最终拟推荐名单。

2.北京市优秀研究生毕业生学院推荐结果将在物流学院官网、学院公示栏公示3天。

四、联络方式

未竟事宜,请联系负责教师王源锋。办公地点:物流学院115室,联系电话:010-89534321


物流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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