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汽阳光奖学金”合作协议书》、评选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经自愿申请、资格审核、中汽阳光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参评学生所在专业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及党支部书记、国际交流及对外合作办公室主任、评奖评优工作负责教师、参评学生所属党支部负责辅导员及年级负责辅导员、参评学生班主任、教师代表组成)面试打分等多环节考察,现将“中汽阳光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拨打学院办公室电话89534241,李老师。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29日
北京物资学院物流学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