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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2020—2021年度物流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及结果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3 浏览次数: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用于鼓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以2020-2021学年成绩为参考,国奖申请者必修课加权成绩< 不含选修加分>要求85分以上< 含85分>,体测75分以上< 含75分>且一次通过)。所有课程无补考记录,且参评学年无违纪记录。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要求前10%、最低不低于前30%,10%-30%学生需要另附特别突出表现的证明材料各一份。

三、评定说明

学院根据北京市教委以及我校关于国家奖学金评定的相关规定,成立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在申请人成绩达到基础成绩标准的情况下,综合考虑申请人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竞赛等各方面情况,对入围的学生进行综合打分排名,拟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综合打分对照表见附件)。

四、结果公示

本着学生自愿申请,班主任同意推荐的原则,经过评定小组集体评议,综合各年级学生实际情况并参考学生综合表现,现初步确定物流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获奖人如下:

班级

学号

姓名

18物流管理二班

1821230004

杜一祎

19物流管理一班

1921210051

王曾可欣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9月23日-2021年9月27日),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来电来访。

联系人:物流学院李清月老师

办公地点:物流学院121室

联系电话:89534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