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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助

关于开展2017-2019级学生2019-2020学年个人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学风、校风,根据学校具体要求,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学生手册》中《学生素质评价办法》及《本科生奖励办法》,现将本次校级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者基本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附:未通过安全教育考试、学生手册考试,处于违纪处分期间的学生不能参与奖学金评定。

二、申请奖项设置

1.北京物资学院奖学金(即校级三好学生);

2.单项奖:道德风尚奖、学习风尚奖(包括学业优胜奖、学风建设奖、学习进步奖)、“交叉培养”学生奖学金、科研竞赛、优秀学生干部奖、文体标兵奖、志愿服务奖;

3.学习风尚奖中的一等学业优胜奖和二等学业优胜奖将由学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院教师和学习部组成)按照班级学生德育、智育等级及体测成绩进行评定。(一等学业优胜奖学金和二等学业优胜奖无需提交申请表,根据教务系统中学生学年成绩测算评选出结果)。

三、奖项说明

1.北京物资学院奖学金:学年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基础性素质评价中智育基本素质达到A等,德育基本素质合格,发展性素质评价有两项达到A等;名额不超过参评年级学生人数的1%;“交叉培养”学生不参加此奖项的评定;

2.道德风尚奖:德育基本素质合格;积极参与文明校园建设以及各类公益活动;道德品质优良,有突出事迹(如见义勇为、参与抗疫工作、多次参与无偿献血等),能够在学生中起到示范或模范带头作用。

3.学习风尚奖:

(1)一等学业优胜奖:智育基本素质分90分以上(含)且在专业排名前3%,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现象;

二等学业优胜奖:智育基本素质分80分以上(含)且在专业排名前10%,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现象;

(2)学风建设奖:学习诚实实守信、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在班级、学院学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得到师生一致认可,智育基本素质分70分以上(含)且在专业排名前30%,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现象;名额一般不超过30人;

(3)学习进步奖:学年基础性素质评价中智育基本素质达到B等及以上,学年无不及格科目,比上一学年的智育基本素质评价得分有明显进步,发展性素质中学习进步能力为A等,德育基本素质合格;

4.“交叉培养”学生奖学金:仅限双培生参评;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社会工作、科研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均表现突出或有其他特殊贡献。

5.科研竞赛奖:学年基础性素质评价中德育基本素质合格,智育基本素质达到B等及以上;评奖学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参加相关竞赛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比赛三等奖以上;公开发表论文或科研学术类文章;参与获批科研课题研究;

6.优秀学生干部奖:评奖学年无不及格科目;学年基础性素质中德育基本素质合格,智育基本素质达到B等及以上,发展性素质中社会工作能力为A等;一等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名额不超过参评年级学生人数的1%,二等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不超过参评年级学生人数的3%;

7.参评文体标兵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请参考第五部分的第4点;二等奖的学生参评二等奖的学生应在评奖学年在各项文体活动比赛中表现突出,或在校园文体建设和活动开展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名额不超过参评年级学生人数的1%;

8.志愿服务奖:学年基础性素质评价中德育基本素质合格,智育基本素质达到C等及以上,发展性素质中服务贡献能力达到A等;参评学年“志愿北京”记录小时数超过100小时;志愿服务一等奖名额10人,志愿服务二等奖名额不超过参评年级学生人数的5%,;

四、材料要求

1.申请者需要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二者同时完成视为申请有效,否则视为放弃申请;

2.所有奖项评选完成后需再提交登记表;

3.申请者需填写申请表需要提供相关获奖、干部任职等证明材料,并以德育素质档案作为凭证。

五、部分校级奖学金申请和审核流程

1.道德风尚奖、学风建设奖:符合奖项评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经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学生申请材料和学院评审意见至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交叉培养”学生奖学金:符合奖项评定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要求提交申请,经学院学生奖励评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学生申请材料至学校学生奖励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3.优秀学生干部奖:请关注校团委发布的《关于评选北京物资学院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奖的通知》;

4.特等、一等文体标兵奖: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文艺类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提交申请表至所在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汇总提交至林鑫老师;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体育类比赛获得一等奖的学生,提交申请表至所在团委指导教师处,由指导教师审核后提交至体育教学部竞赛中心;

5.优秀学生社团:请关注校团委发布的相关工作通知。

六、材料上报时间安排

所有学院收表的奖学金申请于11月10日中午12:10-13:30将纸质版申请表交到主教112,申请表(不同奖项有不同申请表)见附件。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报送,非此时间段不办理,过时不候。电子表请于11月9日中午12点前发到wlxyxxb2020@163.com.